黄毓民掷玻璃水杯案踏入第四天审讯
- 大公网
- 2016/04/25 1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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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议员黄毓民涉嫌于2014年7月,行政长官答问会中,向特首梁振英投掷玻璃水杯,被控一项“普通袭击”。
黄毓民(大公报记者 何嘉骏摄)
法院门外有团体示威(大公报记者 何嘉骏摄)
立法会议员黄毓民涉嫌于2014年7月,行政长官答问会中,向特首梁振英投掷玻璃水杯,被控一项“普通袭击”。案件今在东区裁判法院踏入第四天审讯。
控方今传召事发当日,负责操控立法会会议厅闭路电视的立法会保安员刘伟权作供。刘供称,案发当日下午接获上司指示,将涉案期间的片段烧录成光碟交予警方,片段内容包括特首抵达时有议员举牌示威,及立法会主席宣布暂停会议等情况。
其后,控方准备传召负责处理证物的警员作供,但黄毓民突然向法庭提出反对,指他不同意控方将由网上下载的电视新闻片段呈堂。黄解释,有关片段并非“毛片”,而控方并没有任何证人去证实片段的真确性,且相关片段属传闻证供,容易造成偏见,故他希望法庭不要采纳有关证据。
控方则希望法官先观看片段及听取证供,再裁定是否接纳有关片段成为呈堂证物。而裁判官接纳控方说法,决定先观看片段及听取证供,再作裁定。(记者 邓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