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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郑首度回应两宗案刑期覆核 今启程访问沪杭

  • 香港商报
  • 2017/08/22 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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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郑月娥在会见记者时指出,市民的言论、集会等权利受《基本法》保障,政府会竭力维护。但上诉庭的判决指出,这些权利并不是没有限制,当市民在表达意见和游行示威时有违法行为,便要受到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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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长官林郑月娥昨天表示,律政司申请复核绝对没有任何政治动机。记者 崔俊良 摄

就上诉法庭处理“双学三丑”黄之锋、罗冠聪及周永康冲击政总和13人因反新界东北发展参与立法会外非法集结并暴力冲击案件,行政长官林郑月娥昨表示,两宗复核案件当事人都涉及违法行为,所谓当事人被“政治迫害”或“政治犯”的说法是完全不正确的,律政司申请复核绝对没有任何政治动机。对有部分人士就今次刑期复核对法庭、整个司法机关、上诉法庭法官作出的无理攻击,她表示极度遗憾,因这些无理攻击伤害的不单是个别法官,亦在影响香港的司法独立以及最珍而重之的法治精神。

林郑月娥今日会到上海和杭州访问。昨日傍晚,她在会见记者时指出,市民的言论、集会等权利受《基本法》保障,政府会竭力维护。但上诉庭的判决指出,这些权利并不是没有限制,当市民在表达意见和游行示威时有违法行为,便要受到法律制裁。两宗复核案件有关人士均涉及违法行为,所谓当事人被“政治迫害”或是“政治犯”的说法完全不正确,她必须对此作出澄清。

律政司检控违法责无旁贷

对于社会上有批评律政司,特别是批评律政司司长今次作出检控或刑期复核属“政治检控”、受到政治干扰,林郑月娥重申,这些指控完全无理据。她强调,案件无论在检控、裁决后作出的上诉、刑期复核都是按照律政司一直沿用的检控守则、适用的法律及证据进行,整个决定完全从法律方面考虑,绝对没有任何的政治动机。她强调,律政司作出的检控决定不受干预,包括不受她现时作为行政长官或之前作为政务司司长干预。

她谈到,政府部门并非一言堂,任何政策都有不同意见,讨论必然有不同意见,其他局都未必完全同意自己的决定。故此,如果纯粹因有人有不同意见,便藉此批评律政司司长,或试图分化律政司,并不可取;律政司就违法行为按检控守则及适用法律提出检控是责无旁贷。她明白这几年大家对政府减少信任,但任何机构内部在讨论过程有不同意见,也不可以将内部讨论和过程一一交代,因为会直接影响良好和有效管治。她称,如果检控是基于法律依据、基于手头的证据、基于一向的守则,而不是偏私的做法,就不应该随意批评,况且批评律政司司长是非常不公道的。

无理攻击影响港司法独立

林郑月娥又指,上诉法庭接受复核刑期代表律政司的申请复核有法律依据,这是非常重要的,因法治精神是香港回归20年来赖以成功的基石。她说:“不希望无理指控动摇香港市民和国际社会对香港法治精神的信心。”无论要保障香港市民的权利,或者维护法治精神,最重要的因素是司法独立。国际社会对香港的司法独立高度认同,正如她在上月就职演辞中所说,香港的司法独立在全球138个经济体排第8位,在普通法适用地区中排第3位。因此,得来不易的司法独立是她作为行政长官要坚持维护的。

对于有部分人士就今次刑期复核对上诉庭的不满或不同意见,以及对法庭、整个司法机关、上诉法庭的法官作出无理攻击,林郑月娥表示极度遗憾,并指任何对于法庭今次裁决是受到政治干扰的说法都是不负责任的言论。她说,不能因一个裁决,批评香港司法不独立或法官受到干扰,而她作为行政长官,更有责任站出来回应。

“作为一个母亲,我可以理解大家的心情。”林郑月娥同时表示,无论理想多崇高,都应以合法、合情、合理的方式争取,在发表意见时应守法、和平、理性,以及不影响其他市民权利,这才是真正的民主精神。

律政司重申复核非秋后算账

律政司昨再次发表声明,就13人参与立法会外非法集结案和黄之锋、罗冠聪和周永康3人冲击政总案进行刑期复核作出澄清。声明指,上述两宗案件完全依据适用法律处理,不存在所谓的“政治检控”及“秋后算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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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司长袁国强 资料图片

律政司指,两宗刑期复核的申请案件已分别于2017年8月15和17日结案,上诉法庭判处最终刑期时,已考虑相关被告已完成其社会服务令,并给予刑期扣减;上诉法庭已从2名答辩人黄之锋、罗冠聪的量刑起点,各扣减1个月刑期。法庭的做法与过去处理刑期复核或上诉案一致,即当答辩人已完成社会服务令,而又被上诉法庭判处即时监禁时的做法一致,当中并不存在所谓的“双重追诉”或“双重判刑”情况。

绝非双重追诉或判刑

再者,律政司并非在被告完成原来的刑罚后才提出刑期复核。在立法会外非法集结案中,控方在判刑后的21日内向上诉法庭申请提出刑期复核许可;而就黄之锋、罗冠聪和周永康3人的案件,控方在去年8月(即判刑后14天内),即向主审裁判官申请刑期复核。两案的被告当时还没有开始履行其社会服务令,因此不存在被告完成原来的刑罚后才提出刑期复核。

律政司指,该刑期复核申请在2016年9月被驳回后,律政司向上诉法庭申请刑期复核许可,而上诉法庭在2016年10月批出许可。换言之,复核申请是在法例指定的期限内提出,因此完全不存在所谓“秋后算账”的情况。

何君尧:“政治犯”子虚乌有

“双学三丑”黄之锋、罗冠聪、周永康因号召冲击政府总部被法庭改判监禁6至8个月,13位参与立法会外非法集结并冲击的示威者也被加重监禁刑期。对此,香港律师会前会长、立法会议员何君尧认为律政司没有受任何干预、更没有政治考虑,期望公众不要意气用事,重申事件不涉政治打压;他更批评“占中”发起人戴耀廷荼毒年轻人,不适合在香港大学任教,会就此去信港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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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君尧认为律政司没有受任何干预、更无政治考虑。记者 冯瀚文摄

声称“政治犯”毫无根据

独立议员何君尧昨出席电台节目时表示,因受刑期复核而改判囚的“双学”三人本身作出了违法行为,面对刑事检控其实是顺理成章。刑事复核处于现时法律机制内,3人被判囚6至8个月已是很轻微。他续指,律政司在刑事检控方面不受任何干预,有独立的决定权;在事件中看不到律政司有任何偏袒,也看不到当中有政治考虑。

何君尧希望公众不要意气用事,更认为今次事件不涉政治打压,否则涉事人士不只被判囚数个月,而是数十年。他又说,做“公民抗命”行为的人士,应知道有后果;若有人做了“公民抗命”的行为,“不为私利”只是求情的理由,却不能说成“你不可以告我”。

有部分人士声称是次被判入狱的人士是“政治犯”。对此,何君尧绝不认同,坦言这没有事实根据。他更反问道:“接受社会服务令时就不叫做『政治犯』,要入狱的时候才形容是‘政治犯’?”

戴耀廷荼毒青年不配为师

何君尧还狠批违法“占中”发起人之一、香港大学法律系副教授戴耀廷,斥责对方“生锈脑袋”,认为其行为及言论都不适合继续在港大任教。他认为,戴在港大荼毒年轻人,向年轻人灌输错误的价值观,会就此去信港大。

美国《纽约时报》早前刊登署名文章,建议诺贝尔和平奖评审委员会提名“双学三丑”,更声言“香港的司法受北京影响”。何君尧批评该报“指指点点”,他将会去信编辑部“要求该报就所提出的说法拿出证据”。

另外,身兼行会成员的叶刘淑仪昨指,周日(反对派)游行和平进行,证明本港社会有空间和平表达意见。对于复核刑期案件,她认为律政司是从司法角度提出上诉,希望青年人能汲取教训,以后不要冲击社会,亦不要误信某些资深、年长人士所讲的“公民抗命不需负上刑责”的说法。(记者庄海源、冯炜强、实习记者叶柏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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