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米脂"4.27"故意杀人案一审宣判被告被判处死刑
- 香港卫视
- 2018/07/10 1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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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受关注的陕西米脂“4•27”故意杀人案10日上午在榆林中院开庭。经审理,法院以被告人赵泽伟犯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赵泽伟当庭表示上诉。
经过3个多小时的法庭审理,法庭休庭后,由三位法官和四名人民陪审员组成的七人合议庭,对案件进行了评议,经报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并作出决定,法庭恢复开庭后当庭予以宣判。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赵泽伟犯罪动机卑劣、犯罪目标明确,杀人手段特别凶残,犯罪后果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性巨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五十四条之规定,以被告人赵泽伟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赵泽伟当庭表示上诉。
2018年4月27日18时许,陕西省榆林市米脂县第三中学学生在放学途中遭遇恶性袭击,导致19名学生受伤,其中9名学生死亡,犯罪嫌疑人随后被当地警方控制。经当地警方初步审讯,犯罪嫌疑人赵某某交代其因工作、生活不顺而心生怨恨,自认为系米脂县第三中学就读初中时,受同学嘲笑致其心理受挫,遂对初中同学产生报复泄愤恶念。其后因未找到同学,将报复目标转为米脂三中在读学生。香港卫视综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