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港分子黄之锋被判入狱13个半月
- 香港卫视
- 2020/12/02 1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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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港媒消息,乱港分子黄之锋、林朗彦、周庭涉2019年6月21日包围警察总部案今日宣判:裁判官判黄之锋入狱13.5个月,林朗彦入狱7个月,周庭入狱10个月,周庭闻判痛哭。
黄之锋、林朗彦及周庭现年分别24岁、26岁及23岁。三人涉嫌于去年6月21日包围湾仔警察总部,分别被控“煽惑他人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组织未经批准集结”及“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周庭及林朗彦早前均承认所有控罪,黄之锋承认2罪,另一项“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则获控方不提证供起诉。
案情指,当日早上已经有示威者在金钟立法会综合大楼附近聚集堵路,导致严重交通挤塞。至11时许,逾400名示威者在夏悫道聚集,控方指黄之锋当日扮演领导角色,当时黄之锋及林朗彦用大声公呼吁示威者包围警察总部,周庭亦参与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