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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郑月娥探访“光房”家庭

  • 大公网
  • 2015/07/07 0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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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林郑月娥昨日到访两个位于上环永利街和城皇街的“光房”,探访了两间“光房”合共四个单亲家庭。图示林郑月娥细看“光房”住户的居住环境

  为协助低收入的单亲妇孺家庭解决居住问题,政务司司长林郑月娥昨日到上环探访“光房”家庭后表示,政府决定大力支持社企“要有光”,计划将约40个由地政总署收回的深井纱厂旧宿舍单位,拨交“要有光”管理,改造成“光屋”,惠及更多有需要家庭。“要有光”创办人及行政总裁余伟业预计,翻新单位耗资约2000万元,目标最快明年第二季度可入伙。

  解决急切住屋需要

  本港基层家庭蜗居于狭小“?房”屡见不鲜,不少单位暗无天日,“光房”计划则将有窗有光的房间,以合租形式平租给经济困难的单亲妇孺居住。身兼扶贫委员会主席的林郑月娥,昨午分别到访两个位于上环永利街及城皇街的“光房”,探访四个单亲家庭,随后发表网志称,“光房”计划令一批单亲妈妈和子女搬离挤迫、恶劣的居住环境,解决其急切的住屋需要,并让他们“在‘光房’里重整人生,争取自力更生的机会”。

  对于社企“要有光”的成功经验,林郑月娥称,这说明不同持份者在扶贫工作中互相配合的角色;“要有光”灵活运用私人物业,将物业的潜力释放,令土地资源物尽其用,让投资者的物业得到回报,同时惠及受贫穷问题困扰的弱势家庭,其运作模式对政府扶贫工作有很大启发性。

  她认为,政府要鼓励像“要有光”等社企,将扶贫和社会创新结合,并“发热发光”。政府会大力支持“要有光”的工作,计划将约40个由地政总署收回现属政府拥有的旧宿舍单位交由“要有光”管理,改造成“光屋”,惠及更多有需要的家庭。

  “要有光”创办人及行政总裁余伟业接受《大公报》查询时透露,有关单位是位于深井有约50年楼龄的前“九龙纱厂眷属宿舍”,政府以“象征式租金”租出,租期初步定为六年。他指,旧宿舍楼高五层,每个单位约300尺,可容纳三至五人家庭居住,现时楼宇“有些残旧”,但无需改建,亦不会改变单位间隔。

  斥资2000万翻新

  余伟业称,“要有光”打算斥资2000万元对旧宿舍进行翻新工程,费用将由周大福慈善基金全数赞助。由于工程需时约半年,余伟业希望今年内动工,“最好明年第一、二季度可以入伙”,预期这批“光房”对新界西的基层市民较有吸引力。

  自2012年推出“光房”计划,至今已提供超过30个“光房”单位,惠及逾60个家庭约16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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