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恩国促设“反港独法”
- 香港文汇报
- 2015/04/02 1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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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澳法学交流基金会组织的“依法治国访京团”昨日抵达北京。访京团团长马恩国表示,香港“港独”行为猖狂,香港需要设立相关的法律来保障市民的安全和权利,访京团将向中央及有关部门提出,将“反港独法”纳入香港基本法二十三条附件三中是否合适的问题。
马恩国昨日在“依法治国访京团”出发前在香港表示,这次访京团的主题是“依法治国”,主要是交流十八届三中全会之后推行的依法治国方案及香港基本法等问题,并结合香港近来发生的种种事件,“占中”后应该何去何从等问题。
初稿已成将与领导交流
他强调,目前“港独”思想非常严峻,又有人提出所谓“完全自治”、分裂国家的论述,故他们在与中央及各有关部门交流时会谈及“港独”问题。由他撰写的“反港独法”初稿经已完成起草,届时会与领导交流。
访京团昨日抵京后拜访了中国法学会。马恩国在会后接受记者采访时透露,双方就立法法和全国性法律是否适用于香港等议题进行了讨论。
他指出,香港“港独”行为猖狂,香港需要设立相关的法律来保障香港市民的安全和权利。他可以理解现任特首为顺应民意而未提香港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立法之举,但他认为有一些法律的设立不应该与民意支不支持相联系。因此,访京团计划向中央方面提议设立“反港独法”,作为二十三条迟迟未能立法的无奈之举。
廿三条未立法如违约
被问及“反港独法”的设立会否影响“港人治港”、高度自治和“一国两制”方针时,马恩国强调,他尊重“一国两制”制度,但倘香港迟迟不进行二十三条立法,便等同违约在先,中央有权力取回赋予香港的相关立法权。
他并希望下届特区行政长官候选人能向中央作出承诺,在任期内切切实实考虑二十三条立法或其他立法途径,来弥补香港法律在“反港独”方面的空白。
马恩国又透露,访京团今日上午会拜会最高人民法院,下午则拜访全国人大常委会港澳基本法委员会领导,包括香港基本法委员会主任李飞及副主任张荣顺。明日上午,他们会拜会国务院港澳办副主任冯巍,下午拜会全国侨联。
访京团全团一行38人,由中澳法学交流基金会执委会主席马恩国担任团长,成员还包括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委员谭惠珠、全国政协委员简松年、律师钱志庸等。(实习记者 许一杰、任芳颉 北京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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