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仕仁被控5宗罪获刑7年半
- 东方早报
- 2014/12/24 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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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9日,陪审团裁定许仕仁(右)涉嫌贪污的5项罪名成立。 IC 图
■曾任香港政务司长
■系特区成立以来最高级别获刑官员
■郭炳江被判入狱5年
综合新华社电 香港特区政府前政务司司长许仕仁、新鸿基地产联席主席郭炳江等5人涉贪案昨日在香港高等法院宣判,5项罪名成立的许仕仁被判入狱7年半,并要归还涉案的1118.2万港元(相当于人民币896.6万元)贿款。郭炳江被判入狱5年,罚款50万港元,5年不得出任公司董事。许仕仁系香港特区成立以来最高级别获刑官员。
同案其余两名被告也被分别判刑。新鸿基地产执行董事陈钜源被判入狱6年兼罚款50万港元,6年不得出任公司董事;港交所前高级副总裁关雄生被判入狱5年。而根据香港高等法院本月19日作出的裁决,新鸿基地产联席主席郭炳联所有罪名不成立。
许仕仁被控受贿4000万
香港高等法院法官麦机智指出,许仕仁的缺点是贪婪,为自己争取最多利益而违反公职人员的职责,令很多香港人失望。他表示,判刑时已考虑许仕仁的功绩品格。
现年66岁的许仕仁是涉及刑事罪行被捕的香港特区最高级别前官员,他与郭炳江等5人涉贪腐一案自今年6月4日起在香港高等法院正式开审,5名被告共面对8项控罪,许仕仁在案中涉及全部8项控罪。
据了解,许仕仁被指控在2000年至2009年担任公职期间,涉嫌收受超过4000万港元利益,优待新鸿基地产及其附属公司。在本月19日的审理中,陪审团裁定许仕仁涉嫌贪腐的5项罪名成立,包括3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1项串谋向公职人员提供利益、1项违反防贿赂条例。郭炳江被裁定1项罪名成立,即串谋公职人员行为失当。陈钜源及关雄生被裁定各2项罪名成立,即串谋公职人员行为失当和向公职人员提供利益。
郭炳联所有罪名不成立
另据香港媒体报道,许仕仁及郭炳江等4人自12月19日被定罪后,在荔枝角惩教所度过4晚牢狱之苦,昨日早上由惩教人员押入法庭犯人栏候判,面容憔悴。许仕仁一直目光呆滞。许仕仁律师指,许仕仁怕冷,盖9张棉被都不能入睡。郭炳江则四周张望,并与儿子郭基辉挥手打招呼微笑,以及向坐在公众席上的胞弟郭炳联报以微笑。香港高等法院此前作出的裁决,新鸿基地产联席主席郭炳联所有罪名不成立。
新鸿基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于1972年注册成立,由郭得胜创办,是香港地产界最大型企业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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