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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新型的士可共用汽油石油两种燃料

  • 香港政府新闻网
  • 2014/07/17 1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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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境保护署今日公布,首次登记的欧盟五期汽油和石油气共用的士,将可获豁免只准使用汽油或石油气的要求。

        该署指,制造商研发出新一代汽油和石油气共用的士,既可达致法定排放标准,又可为的士业界带来更多选择,故决定予以豁免。

        环保署强调,汽油和石油气共用的士仍须符合欧盟五期排放标准,和在港首次登记的要求方可获得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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