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律师会会长:港人不能选择性落实基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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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04/19 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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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律师会会长何君尧昨日表示,若有人将“港独”思想付诸行动,随时触犯《刑事罪行条例》中的“叛逆罪”和“煽动罪”。
图:何君尧强调,香港有言论自由,但并非毫无界限,不代表可以滥用(大公报记者林少权摄)
前律师会会长何君尧昨日表示,若有人将“港独”思想付诸行动,随时触犯《刑事罪行条例》中的“叛逆罪”和“煽动罪”。他强调,香港人不能选择性地落实基本法,在享有基本法赋予的权利同时,亦要履行维护国家统一的责任。
香港树仁大学学生会昨日下午举行时事论坛,以“港独思潮势不可挡?香港何去何从?”为题,邀请前律师会会长何君尧、民主党总干事林卓廷、热血公民首领黄洋达以及香港民族党召集人陈浩天出席讨论。何君尧和林卓廷均表明反对“港独”,坚持香港是中国的一部分,而黄洋达和陈浩天则扬言香港要“建国”。论坛上,何君尧多番与黄洋达和陈浩天激辩,针锋相对。
不能选择性落实基本法
何君尧多次强调,香港有言论自由,但言论自由并非毫无界限,“有自由不代表可以滥用”。他警告,若有人将“港独”思想付诸行动,随时触犯《刑事罪行条例》中的“叛逆罪”和“煽动罪”。他又说,香港人要维护法治,不能选择性地落实基本法;在享有基本法赋予的权利的同时,不可以罔顾基本法下的责任,要维护国家的统一,希望“港独”思维“悬崖勒马”。
对于黄洋达声称“港独”的兴起是回应社会对现状的不满,为市民谋福祉,何君尧则质疑“港独”的成效,认为是“搞餐懵,仲衰过以前”,带香港走向歧途,甚至万劫不复。他又指香港的经济依赖内地,粮食及食水依靠内地进口,根本无条件“独立建国。”
至于陈浩天认为若香港独立,内地不会断水断粮,亦不会出动解放军,因为香港对内地仍然重要,何君尧则批评陈的想法过于天真幼稚。
何君尧又对黄洋达和陈浩天说,“大家都是中国人”,但黄、陈二人马上否认,并自称是香港人,不是中国人。何君尧就追问黄是否持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区护照,黄断言否认,称自己是持有俗称“BNO”的英国国民(海外)护照,也没有回乡证。林卓廷即时质疑黄的说法,指黄曾经到北京拍照,黄才改口承认以前有回乡证,但现在没有。
何君尧以回归前大量港人移民为例,指万一香港“独立”,社会会动荡不安,市民会选择移民,都不会跟随黄洋达去“揸枪打仗”,并揶揄黄可能是第一个拿着“BNO”移民的人。林卓廷则警告“港独”会带来战争的风险,政治是要讲实力。
汤家骅:港有法例处理“港独”行为
“港独”势力不断叫嚣,民主思路召集人、资深大律师汤家骅指出,现在不是适合23条立法的时候,而目前香港有足够法律保障香港繁荣稳定,“《公安法》第五条很清楚,所有社团若果进行训练或装备行为,而目的是要以武力达到政治目的,亦都是犯罪行为。”
汤家骅昨日在传媒茶叙时表示,“港独”组织成立政党,直接触动中央最敏感的神经,但香港仍然有言论自由,重申言论自由及结社自由是香港核心价值,应尽量维护,但假如“港独”由言论变成武力行为,香港有足够的现有法律及条文保障香港繁荣稳定。未有普选之前就为23条立法,只会催生更多“港独”行为。
汤家骅指出,在《社团条例》当中,注册主任可以咨询保安局局长后,以国家安全理由拒绝注册任何社团,如果有社团申请注册被拒而上诉,但上诉亦被拒绝的话,在法律上他们要终止所有行动。若果不终止的话,所有干事都要负上刑事责任。
另外,汤续说,《公安法》第五条很清楚,所有社团若果进行训练或装备行为,而目的是要以武力达到政治目的,亦都是犯罪行为。所有涉及武力或暴力的行为都会受普通刑法所规范。只要触及武力及暴力行为,香港有足够法律规范他们。
汤家骅重申,长远而言,提倡“港独”对政治环境大打折扣,香港经济亦慢慢下滑,金融中心更输于新加坡。旅游、航运等行业不进则退,他期望这次访京能够了解更多有关“一带一路”及亚投行的资料,而重启政改是解决“港独”的方法之一。(记者 龚学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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