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谈南海“仲裁案”:裁决在国际法上无效
- 香港卫视
- 2016/05/13 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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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菲律宾单方面提起的所谓“南海仲裁”案即将做出裁决之际,5月12日,外交部举行中外媒体吹风会,介绍中方立场,解答现场记者提问。
在菲律宾单方面提起的所谓“南海仲裁”案即将做出裁决之际,5月12日,外交部举行中外媒体吹风会,介绍中方立场,解答现场记者提问。外交部条法司司长徐宏表示,菲律宾提请的仲裁最终只能算是一场精心设计的走秀,在国际法上至少是“四违反”,属于典型的“滥用”。
徐宏说,强制仲裁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创立的一个新的和平决争端的程序,与谈判协商等方式相比,它是次要的、补充性的方式,至少需要满足四个条件。一是菲律宾提请仲裁的实质是南海部分岛礁的领土主权问题,超出了公约的适用范围;二是即使有关事项涉及到公约的解释和适用问题,也构成海域划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已被中国2006年声明所排除,不得提交仲裁;三是中菲还达成了通过谈判方式解决在南海的争端的协议,菲律宾无权单方面提请仲裁;四是菲律宾没有尽到就争端解决方式与中方交换意见的义务。
徐宏指出,正因为上述原因,这个仲裁案自始就不应该存在。然而,仲裁庭并没有秉持公正、客观的立场,违背了应基于事实和法律得出具有管辖权结论的根本原则,在管辖权问题上作出了很难令人信服的裁决,这个裁决在国际法上是无效的,中国当然不予承认。
徐宏在答问时还表示,从法律上讲,不管中菲双方观点如何,这一案件可以说是中菲之间的一个普通案件,双方采取什么立场和做法是中菲两国之间的事。(香港卫视关爽、王昭诚北京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