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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届澳门特区“立法会”选举将于9月17日举行

  • 中新社
  • 2017/03/13 1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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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日出版的《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刊出行政长官行政命令,订定9月17日为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的选举日,标志第六届“立法会”选举程序正式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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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行政长官同时发布行政命令,新一届“立法会”选举每一候选名单开支上限为3549622澳门元。

根据相关规定,由即日开始,禁止直接或间接通过商业广告,在传媒或其他媒介作竞选宣传;有意参选的提名委员会,最迟须于选举日前70天,向“立法会”选举管理委员会提交候选名单和有关政纲;另外,间接选举的法人选举亦必须最迟于选举日前第45天,向选管会提交投票人名单。

本届“立法会”选举管理委员会由中级法院法官唐晓峰出任主席,其余5名委员分别为检察官黎裕豪、民政总署管理委员会主席戴祖义、行政公职局局长高炳坤、财政局局长容光亮及新闻局局长陈致平,已于1月26日宣誓就职。

澳门特区政府行政公职局1月16日公布的《选民登记册》显示,澳门有自然人选民307020人,法人选民858个,可参加第六届“立法会”选举,行使投票权及被选举权。(记者 龙土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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