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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战韩籍女工强征索赔案宣判 韩法院再判原告胜诉

  • 香港卫视
  • 2019/01/18 1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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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法院18日对1940年被强征到日本军工企业的受害女工们的索赔诉讼进行二审判决,再度判原告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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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法院(资料图)

报道称,韩国首尔高法民事12庭当天就受害者针对不二越公司的索赔诉讼案做出裁定,要求不二越向受害女工及其家属27人每人赔偿8000万到1亿韩元,约合人民币48万到60万元,维持了原判。

法庭指出,多数原告被强征时不满15岁,从事危险工作,70多年后仍未得到赔偿,不二越动员教师、长辈诱骗、胁迫这些未成年人报名参加挺身队。

此前,日本法院认定韩国个人的索赔权因1965年签订的《韩日请求权协定》而失效,但韩国法院认为日方判决在韩没有法律效力,日本法院出于殖民合法的偏见,依据日帝宪法衡量企业责任的做法,违背韩国的宪法精神、传统价值及社会秩序等。

消息指,1928年成立的日本军工企业不二越公司于二战期间共征用1000多名12到18岁韩籍少女到日本进行剥削压榨。该公司不仅不如约为这些女孩提供上学机会,还实施军事训练,未成年女工们每天需无偿工作10到12个小时,还不能自由外出。香港卫视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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