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锦?:增六豁免扩创作空间
- 大公网
- 2015/12/08 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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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报道:立法会明日恢?二读《2014年版权(修订)条例草案》,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苏锦?(图)称,新修订条例草案新增了六项豁免,再加上现有的六十项豁免,相信已取得最好平衡各持份者的权益,亦都对香港整体有好处。他否认修订条例草案,将民事行为变成刑事化,强调大量侵权行为才是刑事罪行,反而条例草案提出的豁免,可扩阔创作空间。
苏锦?昨日到访竞争事务委员会后表示,会充分配合立法会工作,强调从2006年起已开始条例相关工作,很多意见都被接纳,例如增加六项豁免,包括戏仿、模仿、引用、评论时事、营造滑稽及讽刺,给予市民很大的创作空间,冀条例可获通过,因香港有关版权的法例已落后十多年,对营商会有影响,现时提出的更新条例能紧贴国际标准,若获得通过有助香港的创意产业发展。
至于被指若通过条例只是将民事个案变刑事处理,苏锦?强调有关说法错误,大量侵权行为是刑事罪行,反而条例草案提出的豁免,可以扩阔创作空间。他又说,版权条例修订后,创作行为可继续进行,认为今次修订是给创作者多一重保障,相反若条例不获通过,市民的创作自由反而会减少,希望大家用理性及正面态度看待。他指,议员“拉布”对各方面都无好处,对于有部分不满意条例草案的议员表明不会“拉布”,苏锦?认为是正确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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