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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郑月娥:香港国安法法律基础明确 绝无半点含糊

  • 香港卫视
  • 2020/06/23 1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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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行政长官林郑月娥23日出席行政会议前,再次解释香港国安法。林郑强调,国安法法律基础明确,绝无半点含糊,符合法治原则,包括未判罪前假定无罪、疑犯有辩护权利、一罪不能两审,以及既往不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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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3日上午,香港特首林郑月娥会见媒体  图源:香港特区政府新闻网)

林郑月娥表示,香港国安法法律基础明确,绝无半点含糊,法例也明确只打击4类严重危害国家安全行为,也会尊重和保障人权。林郑月娥指,无论普通法和内地法律都有相同地方,包括法治原则。至于追溯期,由于草案尚未说明,据她了解,刑事罪行按内地的概念是既往不咎,法律生效日才会执行。

对于草案中,行政长官可指定审理国安法案件的法官,林郑月娥解释所指的是从裁判法院到终审法院的一个法官名单,而不是特首指定哪一位法官处理哪一个案件,至于如何分判名单上谁人负责听审,仍然是各级法院决定,非行政长官决定。

林郑月娥强调,指定法官去做某一类的案件,无论在香港或其他地区,都不是罕见,成立专门法院也是基本法规定,也都是行政长官委任,有人批评行政长官委任是闻所未闻,她形容是“孤陋寡闻”。

林郑月娥还表示,部份人忧虑香港国安法是否符合“一国两制”和《基本法》,草案说明已明确规定中央对国家安全事务有根本责任,维护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香港市民也有共同义务,因此并无违反“一国两制”和《基本法》,强调如果“一国”受损,“两制”也会失去稳固基础。香港卫视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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