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安法首检控 被告涉煽分裂及恐怖活动
- 香港卫视
- 2020/07/04 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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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唐姓电单车司机留医东区医院
3日下午,首例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的被告在香港西九龙法院提堂,涉案男子被控煽动他人分裂国家罪及恐怖活动罪。由于被告受伤留医未能出庭,案件押后至下周一或出院时再讯。
被告唐某,被控的首项「煽动他人分裂国家罪」,涉及干犯香港国安法第二十及第二十一条。控罪指他在2020年7月1日,于湾仔卢押道和菲林明道之间的轩尼诗道、骆克道和谢斐道一带,煽动他人组织、策划、实施或者参与实施旨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行为,不论是否使用武力或者以武力相威胁,即将香港特别行政区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分离出去或非法改变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地位。
至于「恐怖活动罪」,控罪指他干犯香港国安法第二十四条,同日同地为胁迫中央人民政府或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或者威吓公众以图实现政治主张,实施造成或者意图造成严重社会危害的恐怖活动,即针对人的严重暴力或以其他危险方法严重危害公众安全。被告的代表律师刘伟聪在庭上称,被告因腿部多处骨折,目前未知何时可出院。
控方代表周天行,申请被告留院期间由警方看管。案情指,被告当日下午近3时半,驾驶一辆车尾插有「光复香港 时代革命」旗的电单车,在湾仔柯布连道近谢斐道撞向正在附近设防执勤的警务人员,当场导致3名警务人员分别手部及膝部等位置受伤,被告亦连车带人倒地受伤。另外,当日同涉违反香港国安法被捕的其余5男4女,已全部获准保释候查,本月下旬再向警方报到。香港卫视综合报道。